廣州增城區普惠性幼兒園生均定額配套補助實施辦法
實施日期:2023年03月23日
失效日期:2028年03月23日
廣州市增城區普惠性幼兒園生均定額配套補助實施辦法
為貫徹落實《廣州市教育局 廣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廣州市普惠性幼兒園生均定額補助實施辦法的通知》(穗教發〔2022〕26號)、《增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增城區促進學前教育普惠健康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增府辦〔2019〕13號)等文件精神,做好增城區普惠性幼兒園生均定額配套補助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基本原則
(一)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則。
構建覆蓋城鄉、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保障適齡兒童接受有質量的學前教育。
(二)客觀性原則。
根據本區幼兒教育保教工作的客觀需求、公共財政實際投入、保教費收取標準以及本區幼兒園生均經費支出的實際情況,確定幼兒生均經費基本補助標準。
(三)分類補助原則。
根據不同性質公辦幼兒園和民辦幼兒園,分類分標準進行補助。
二、補助資金計算辦法
根據幼兒園在園幼兒數進行補助,以幼兒園在“廣州市幼兒園信息管理系統”填報數據為依據。
三、補助項目與補助對象
(一)補助項目。
1.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補助。生均公用經費補助主要用于幼兒園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幼兒體檢、文體活動、辦公、水電、交通差旅、郵電通訊、教育信息化運行維護、園舍及儀器設備日常維護維修等幼兒園教學活動和后勤服務方面的開支。公辦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用款標準不低于1000元/生/年(含市區兩級財政撥付的生均定額補助)。
2.幼兒園教職工(教育部門、機關、部隊辦幼兒園和事業單位辦幼兒園教職工除外)工資補助。集體辦幼兒園、國有企業單位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教職工工資補助主要用于發放給專任教師和保育員,補助比例不超過50%。
3.幼兒園生均設備費補助。生均設備費補助主要用于幼兒園園舍建設及設施設備購置與維修、消防整改、教具玩具和幼兒生活用品購置等。
(二)補助對象。
1.經區教育行政部門登記造冊的公辦幼兒園。
2.經區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
上述幼兒園不按照規定標準收費、不按規定面向社會公開招生的,不給予補助。
四、補助標準與操作辦法
(一)補助標準。
1.集體辦幼兒園生均定額區財政補助標準每生每年1400元。
2.國有企業單位辦幼兒園生均定額區財政補助標準每生每年800元。
3.事業單位辦幼兒園生均定額區財政補助標準每生每年1200元。
4.教育部門、機關、部隊辦幼兒園生均定額區財政補助標準每生每年300元。
5.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生均定額區財政補助標準每生每年680元。
(二)操作辦法。
1.區教育局每年根據幼兒園辦學規模和“廣州市幼兒園信息管理系統”的數據為依據申報預算。
2.各幼兒園按照相關規定安排和使用補助資金。
五、組織管理
各有關部門要履行各自職責,共同做好增城區幼兒園生均定額補助制度的實施工作。
區財政部門負責下達上級轉移支付資金,并對財政補助資金實施監督和管理。
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做好生均定額補助經費的年度預算申報,監督預算執行,按要求做好資金使用的績效評價和信息公開;負責編制分配使用方案,指導和監督資金的安全使用和管理,指導轄區幼兒園做好補助工作,確保??顚S?負責指導和督促轄區幼兒園填報“廣州市幼兒園信息管理系統”;指導和督促轄區幼兒園填報好教育事業統計報表、教育經費統計報表等表格,并及時匯總報送市教育局。積極響應數字政府的建設要求,通過信息化手段加強財政補助資金的安全使用和管理監督,確保資金??顚S?、按比例使用,清晰掌握補助資金“在哪里、有多少、去哪里”,實現有效監管和便利化服務。
各幼兒園對資金的使用安全和管理全過程負責,嚴格按開支范圍合理安排使用補助經費。要以園為單位,定期張榜公布經費撥款及開支使用情況,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確保補助經費真正用到保育教育教學、教職工工資和改善辦學條件方面。嚴禁以任何借口擠占、挪用補助資金;嚴禁弄虛作假,蓄意虛報人數,騙取財政資金;違反規定的,將依法追究主要責任人及相關人員責任。各幼兒園應按時按要求填報教育事業統計報表、教育經費統計報表等表格。
六、其他
(一)本辦法補助標準根據《廣州市教育局 廣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廣州市普惠性幼兒園生均定額補助實施辦法的通知》(穗教發〔2022〕26號)的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二)本辦法由區教育局、區財政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