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南京為例,辦理異地就醫需要如下材料:
1、長期駐外人員
參保人員需攜帶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并按人員類別分別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異地安置退休和異地居住人員需提供異地戶口本、房產證或其他有效異地居住材料;
異地長期學習和常駐異地工作人員需提供用人單位或學校、培訓機構蓋章的證明材料。
2、異地轉診人員
南京市三級醫院主任醫師或副主任醫師根據參保人員病情填寫《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轉外就醫備案表》,并由醫院審核蓋章確認。
四類人群可申請辦理異地就醫備案:
1、異地安置退休人員:指退休后在異地定居并且戶籍遷入定居地的人員。
2、異地長期居住、學習人員:指在異地居住、學習的人員。
3、常駐異地工作人員:指用人單位派駐異地工作的人員。
4、異地轉診人員:因病經我市定點三級醫療機構診斷需轉異地醫療機構診治的人員。
以上1-3簡稱:長期駐外人員。
以蘇州為例,辦理異地就醫需要以下材料及流程:
?、?持本人社會保障市民卡、身份證至參保地(蘇州市本級、吳中區、相城區、高新區、工業園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異地就醫備案登記手續。
?、?轉外就醫需先至本市具有轉院資質的醫療機構辦理轉診手續。
?、?委托他人代辦: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在參保所屬區(蘇州市本級、吳中區、相城區、高新區、工業園區)經辦機構憑參保人二代身份證領取省標準社會保障卡。
?、?持省標準社會保障卡至異地聯網醫療機構劃卡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