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廣州市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獎補怎么申請?
陽光租房平臺:http://zfcj.gz.gov.cn/ygzf/index
操作手冊:獎補系統申請模塊企業用戶申請獎補操作手冊
補貼類
申請資料
1.利用集體、國有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及商業、辦公、工業、酒店用房等非住宅改造為租賃住房項目的(含為環衛工人、公共交通一線從業人員等城市重要公共服務群體提供租賃住房的新建、改造項目),應當提交以下資料:
?。?)申請表;
?。?)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身份證明等材料;
?。?)2019年1月1日后取得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廣州市臨時性建筑和限額以下小型工程開工建設信息錄入管理證明書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同意改造租賃住房的認定意見書;
?。?)建設(改造)方案;
?。?)獎補資金使用方案(應包含補貼資金的使用范圍及管理辦法);
?。?)承諾書。
2.城中村租賃住房規?;焚|化提升、閑置住房品質化提升項目(含為環衛工人、公共交通一線從業人員等城市重要公共服務群體提供租賃住房的品質化提升項目),應當提交以下資料:
?。?)申請表;
?。?)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身份證明等材料;
?。?)城中村租賃住房或閑置住房規?;焚|化提升方案;
?。?)獎補資金使用方案(應包含補貼資金的使用范圍及管理辦法);
?。?)承諾書;
?。?)城中村租賃住房品質化提升項目,還應當提交房屋權屬證明(含不動產權證、房屋產權證、宅基地證等)、房屋合法來源資料或項目租賃合同備案證明。無證載面積的,提供專業測繪機構出具的測繪報告。
3.租賃住房項目貸款貼息,應當提交以下資料:
?。?)申請表;
?。?)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身份證明等材料;
?。?)貸款合同、銀行貸款利息單;
?。?)承諾書。
申請及審核程序
申請人應當通過“陽光租房”平臺完成申請,項目實行兩級審核機制。
1.申請。申請人通過“陽光租房”平臺按項目申請補貼資金,零散項目可合并申請,同時提供補貼資金收款賬戶。
2.受理。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1個工作日內在“陽光租房”平臺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條件的通過平臺向申請人發送《受理通知書》;不符合條件的通過平臺向申請人發送《不予受理通知書》并說明理由。
3.初審。申請人收到《受理通知書》3個工作日內,將申請資料原件提交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核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自收到申請資料起3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
4.復核。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3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核。為環衛工人、公共交通一線從業人員等城市重要公共服務群體提供租賃住房和采取貸款貼息方式的項目復核后進入公示環節。
5.遴選。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牽頭,定期組織遴選小組對復核通過的項目進行評審遴選。
6.公示。遴選結果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不計入審批期限。
7.通知。公示期滿后3個工作日內,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通過“陽光租房”平臺向申請人發出《發展住房租賃市場財政獎補通知書》。
8.支付。公示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將補貼資金撥付至收款賬戶。
獎勵類
申請資料
1.將租賃房源錄入“陽光租房”平臺的,住房租賃企業應當通過“陽光租房”平臺提交以下申請資料:
?。?)申請表;
?。?)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身份證明等材料;
?。?)“陽光租房”平臺錄入房源統計表。
每年3月1日-12月20日提交申請,經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核定后撥付。
2.在“陽光租房”平臺辦理住房租賃合同備案的,備案主體應當通過“陽光租房”平臺提交以下申請資料:
?。?)申請表;
?。?)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身份證明等材料;
?。?)“陽光租房”平臺合同備案情況表。
2019年1月1日后辦理租賃合同備案的,通過“陽光租房”平臺注冊賬號申請獎勵資金,每年3月1日-12月20日提交申請,經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核定后撥付。
3.社會住房信息平臺與“陽光租房”平臺互聯的,社會住房信息平臺應當通過“陽光租房”平臺提交以下申請資料:
?。?)申請表;
?。?)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身份證明等材料;
?。?)平臺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單位備案證明;
?。?)平臺互聯完成證明。
申請及審核程序
申請人應當通過“陽光租房”平臺完成申請,項目實行兩級審核機制。(社會住房信息平臺與“陽光租房”平臺互聯實行市級審核)
1.申請。申請人通過“陽光租房”平臺按項目申請獎勵資金,零散項目可合并申請,同時提供獎勵資金收款賬戶。
2.受理。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1個工作日內在“陽光租房”平臺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條件的通過平臺向申請人發送《受理通知書》;不符合條件的通過平臺向申請人發送《不予受理通知書》并說明理由。
3.初審。申請人收到《受理通知書》3個工作日內,將申請資料原件提交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核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自收到申請資料起3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
4.復核。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3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核。
5.公示。獎勵項目復核結果經會議審議后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不計入審批期限。
6.通知。公示期滿后3個工作日內,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通過“陽光租房”平臺向申請人發出《發展住房租賃市場財政獎補通知書》。
7.支付。公示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將獎勵資金撥付至收款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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